对于旧的R&TTE指令
1999/5/EC Radio and Telecommunication Directive
涵盖了几乎所有的射频产品,还涵盖了接入到公共通信网络的通信终端。
•举例:手机,基站,短距离传输射频产品,蓝牙产品,无线路由,模拟电话等等。
指令主要内容:
产品符合指令要求的符合性流程
网络运营商开放接入接口的义务
欧盟成员国公布和确认频谱管理动态的义务
制造商通知使用者频谱以及使用环境限制的义务
旧 R&TTE Directive 弱点:
需要重新确认同EMC和LVD新指令的联系
2014/30/EU: New EMC Directive
2014/35/EU: New LV Directive
没有各角色的义务的明确定义
没有侧重在可追溯性和市场监管
指令范围持续修订和更新,需要澄清
无线通讯技术的发展,特别是物联网(IoT)的发展,出现更多新标准和规范需要更新
而新的RED指令,其目标是为了:
强化economic operators的义务,来改进市场抽检权力机构可以使用的合法工具,对于可追溯性提高效率
澄清以及简化一些限制,来促进指令的推行
删除一些不必须要的管理义务,比如对于非协调频段的射频产品上市前的通告
加入一些旨在方便使用者使用的信息告知要求
新RED (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) Scope的变化:
Radio Equipment定义的解释是,有意发射或者接收射频电波的电子或者电气产品,意图在于做射频通信或者射频识别。
因此:
声音(收音机)和电视接收机在范围内
操作频率低于9kHz,也在范围内
射频识别产品,明确在范围内
频率范围,小于3000GHz
通讯终端产品,以及使用工科医频率有意发射但不是用来通信和射频识别的,不在范围内,由EMCD和LVD来覆盖
而排除在RED指令之外的产品:
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使用的射频设备 (在ITU中规定),在市场上不能购买的
机载电子设备,由ECN 216/2008 Article 3规定
海事设备,由96/98/EC指令涵盖
专业定制无线设备,仅仅用于科研领域